香港服務業開拓內地市場成功案例:內地債務追討實務
訪問: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 吳志強律師
中港兩地交易頻繁,常有金錢往來,容易有欠債問題。如果港商需要向內地公司追討欠款,不是追討無門就是不知道道如何追討。為此,香港貿易發展局舉辦了內地債務追討實務工作坊,由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中國律師吳志強講解在內地進行債務追討的方法。
吳志強律師指出,追討途徑一般分為私了途徑或法律途徑。私了途徑最普遍的方法是雙方協商,訂立何時還款、分期還款,或打折還款等。此外,也有公司僱用收數人或社團追討欠債,但內地沒有正式的收數公司, 找人收數可能也未必能夠取得欠款。如果收數人進行恐嚇或禁錮,委託人也有罪,因此港商宜衡量風險,避免惹禍上身。
如果以法律途徑追討,第一步是發律師信,明確表示追討,並給予限期處理。一般情況下,發律師信都會有效,對方會回應或配合,例如以前只會拖,現在會協商等等。如果雙方原意協商,或律師介入調解,最終能夠達成和解,不涉及訴訟,是最簡單和最省錢的方法。
如果債務明確,也可以向當地法院申請支付令,對方須在十五天內回應或提出反對。若對方不予理會,港商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清盤等程序。如果對方反對,便可能要以法院訴訟或仲裁解決。
吳志強指出,法院訴訟和仲裁各有好處,如果合約上有仲裁協議,可以採用一次過的仲裁方式。仲裁時可以雙方各自選三個仲裁員,一般是專家學者,一起進行仲裁。仲裁後雙方必須接受仲裁結果,不得上訴,因此這是較具效率的追討方法。
如果合約上沒有仲裁協議,可以選擇法院訴訟。法院訴訟費用一般比仲裁低,但排期審理費時。此外,對方也可能上訴令官司拖長。尤其是在內地打官司,即使勝訴也必須支付律師費,只有堂費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因此港商宜仔細考慮訴訟所涉及的費用預算。
訴訟費用方面,廣東省的律師費由每小時二百元至三千元(人民幣,下同)不等,深圳律師費一般每小時不少於五百元。打官司時,有些律師有固定收費,有些採用基本收費加風險收費,即如果贏官司,律師方面有分成,分成的上限是三成,高於三成是不合法的。
堂費及訴訟費方面,追討二十萬以內的官司,堂費及訟裁費只須數千元。然而,追討金額愈高,訴訟費用便愈貴。例如追討五十萬時的堂費和訴訟費分別為八千八百元和二萬七千五百元。追討一百萬元時的堂費和訴訟分別為一萬三千八百元和四萬五千元,追討五百萬元的話,堂費和訴訟費則為四萬六千八百元及十四萬五千元。
除了堂費及訴訟費外,港商還要支付約五千元的公證費,公證費包括在中國委託公證人的委任證、授權書,以及認證其他公證文件如商業登記、董事決議等。
吳志強指出,由於訴訟費用不菲,港商最好先調查清楚欠債者的資產情況,是否有房產、汽車等,才決定是否提起訴。此外,對方是否個體戶,或找其他人當公司的負責人,是否有能力支付等,以及訴訟的勝算及所涉及的費用,都是要考慮的因素。另一方面,為防止欠債者轉移資產以避債,起訴前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即凍結對方資產,相當於香港的所謂釘契。保全費用由一千多元到五千元不等,視乎追討款項的多少而定。
最後,如果己方勝訴,但欠債者並不履行還款,可以要向法院申請執行,即香港所謂的執達吏。申請執行也有期限,過了申請執行期限,便不能再追債。如果雙方都是法人,申請執行期限為六個月。如果其中一方是公民,期限為一年。由於執行時申請人毋須先付款,而執行費用也將由欠債人支付,因此吳律師認為,勝訴後應盡快委託代理人申請執行,以確保欠債人履行還款。
吳律師指出,追討欠債時,如果證據足,勝訴機會便較高,否則可能敗訴。因此,追債人最好做足訴前準備,收集證據材料,包括所書面合約、借據或有關文件等。然後辦妥公證文件,包括委托書,委托律師撰寫起訴狀等。
準備好證據材料,便可以委托律師正式起訴,相關法院立案。立案地點一般依合約所訂或合約的簽定地。律師一般會建議用被告的所在地,因為被告在其所在地擁有資產較多,保存資產或追討會較有利。第二步是申請財產保全(即查封),可以在訴前申請資產保全,保存期限是十五天,以防對方收到律師信後進行資產轉移。
第三步是訴前和解,如果對方在訴訟前願意協商,並成功調解的話,可以向法院撤消控訴。由於訴訟牽涉更多的人力物力,法院對撤訴是歡迎的。之後是開庭前調解,看看開庭前能否調解,可以的話,便可以做調解書,然後結案。如果未能調解,便要開庭審理,或在庭內調解。最後由法院發出判決書或調解書結案。
以內地司法,以二審為終審。時一審後,有判決結果,如果十五日無人上訴,判決便生效。如果上訴,三百五十萬以下的案件,交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三百五十萬以上的,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以二審為終審。如果對方不執行調解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於2008年8月1日起,內地與香港互認執行民商事判決,即兩地的判決可以互認和執行。例如在香港贏官司,可以要求內地執行等。條件是必須有可執行的終審判決,即一審後無上訴,或二審(即終審)完成。申請期限是二年。如法院不認可執行,可提出相同訴訟,不過也這情況並不常見。由於要防範欠債者資產轉移,跨境執行時同樣可以申請資產保存。
最後,吳律師指出,要防範欠債,雙方最好訂立書面合約或借據。其中合約條款必須清晰,並訂立違約條款、欠款利息等。此外,合約內主體必須明確,以防假證、假護照。文件要蓋上公章或指模。如果是借據,最好有財產抵押登記或保證人。如果這些防範措施做得好,即使時方欠款也較容易追討。
特約記者 鍾偉民 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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